各党总支、党支部:
为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、预备党员转正工作,推进我校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建设,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2016年上半年党员发展、转正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发展党员工作
(一)工作原则
党员各党支部要严格贯彻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纲领、基本经验、基本要求,按照“控制总量、优化结构、提高质量、发挥作用”的总要求,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,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;坚持慎重发展、均衡发展,有领导、有计划地进行;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,成熟一个,发展一个。
(二)发展党员计划
今年我校发展党员指标数量基本与去年持平,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既要保证党员发展数量调控任务落实,又要保护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热情,保证党员发展工作有力有序推进。
(三)基本工作程序
1、确定拟发展对象
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我校党员发展工作程序确定拟发展对象。学管党支部结合2015年上半年发展党员比例情况,确定本学期的拟发展对象,教职工党支部请按本支部实际确定拟发展对象。并于4月8日前将《发展对象信息统计表》报送党委组织部,经党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,党委组织部备案登记。
2、确定党委谈话名单
党委组织部综合各支部上报发展对象情况,4月12日下发本学期各支部可发展的具体指标数。各支部按照具体指标要求,上报党委组织部谈话名单。
3、提交相关入党材料
各支部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程序,严格审查、完善有关入党材料,并于4月25日前按要求将相关材料上交党委组织部。
4、拟发展对象集中培训
党委组织部将于4月16日和17日对拟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,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。
5、党委组织部谈话安排
结合党员发展工作具体情况,党委组织将于5月15日前完成拟发展对象谈话,各支部具体谈话时间和相关安排另行通知。
6、预备党员接收
各党支部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程序,于5月31日前完成预备党员接收相关工作。
二、党员转正工作
对预备期已满且符合按期转正条件的党员,各党支部按照有关要求,及时做好转正工作安排,完成相关工作程序,并报送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。
三、有关说明
(一)请各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开展工作,确保5月31日前完成本学期党员发展的各项工作。发展对象确定后,要及时向发展对象寄送函调信(党委组织部领取),做好相关考察材料的准备工作。
(二)各党支部报送的名单及材料要按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uzhibu@bcu.edu.cn,并及时将加盖支部公章纸质版报送党委组织部。
未尽事宜请咨询党委组织部。联系人:贾丽娜 电话:62320971
校党委组织部
2016年3月15日
附件:发展对象信息统计表